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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呼伦贝尔学院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8日 14:48 点击: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强国建设与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助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和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教学创新发展,提高产教协同育人成效,提升高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和高校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打造高校教学改革的风向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转发关于举办第四届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暨第四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内蒙古赛区选拔赛的通知》(内高学会〔2023〕09号)的相关安排,学校决定举办第四届呼伦贝尔学院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推动教学创新培养一流人才

二、大赛目标

紧扣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主题,深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有效助力“四新”建设;充分发挥大赛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精心打造我校教师教学创新的标杆展示与交流平台。

三、大赛内容

大赛内容包括课堂教学实录视频、教学创新成果报告(或课程思政创新报告)、教学设计创新汇报。

四、参赛对象及分组名额

(一)参赛对象

我校在职教师,其中主讲教师近5年对所参赛的本科课程讲授2轮及以上。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均可,若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成员包括1名主讲教师和不超过3名团队教师。

(二)分组及名额

大赛不按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等单独划分赛道,统一进行比赛并评选个人(团队)奖。各学院按照院赛结果推荐1-2名教师(团队)参赛, 原则上推荐正高级职称教师不得少于1人。

五、大赛实施

大赛分院赛、校赛两个阶段。

(一)院赛

1.各学院根据校赛方案,制定本学院比赛方案,要求全体专任教师参与,原则上推荐正高级职称教师不得少于1人,于2023年12月20日前报送院赛方案到教师发展中心(党委教师工作部)(崇文楼A504)。

2.2023年12月20日——2024年3月4日完成院赛赛前培训、比赛,于2024年3月4日17:00前将推荐结果报送到教师发展中心(党委教师工作部)(崇文楼A504)。

(二)校赛

大赛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网络评审(60分),包括课堂教学实录视频、教学创新成果报告(或课程思政创新报告);第二阶段为现场评审(40分),内容为教学设计创新汇报。

1.网络评审

网络评审阶段,参赛教师需于2024年3月7日前将课堂教学实录视频、教学创新成果报告(或课程思政创新报告)等上传到校赛报名系统。专家评委将2024年3月8日——11日进行网络评审。网络评审满分为60分,其中课堂教学实录视频成绩占40分、教学创新成果报告(或课程思政创新报告)成绩占20分。

2.现场评审

拟定于2024年3月13日组织现场评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评审阶段,参赛教师要结合教学大纲与教学实践,进行不超过15分钟的教学设计创新汇报,专家评委依据选手的汇报进行10分钟的提问交流,满分为40分。

3.计分方式

课堂教学实录视频、教学创新成果报告(或课程思政创新报告)、教学设计创新汇报三部分成绩之和为选手的总得分,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

六、参赛教师提交材料及要求

1.申报书

申报书样式详见附件2(申报书中参赛组别一栏,从“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基础课程、课程思政及产教融合”七个大组中选择符合课程归属的一项填写)。

2.教学创新成果报告(或课程思政创新报告)

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应基于参赛课程的教学实践经验与反思,体现课程教学的新举措、过程和成效。聚焦教学实践的真实“问题”,通过课程内容的重构、教学方法的创新、教学环境的创设、教学评价的改革等,采用教学实验研究的范式解决教学问题,明确教学成效及其推广价值。课程思政创新报告应立足于学科专业的育人特点和要求,发现和解决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过程中的真实问题。报告包括摘要、正文,字数4000字左右为宜。教学创新(或课程思政创新)成果的支撑材料及目录详见附件3。

3.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及相关材料。实录视频为参赛课程中两个1学时的完整教学实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4.与课堂教学实录视频配套相关材料包括:参赛课程的教学大纲、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内容对应的教案和课件,其中教学大纲主要包括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时学分、学生对象、课程简介、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教学安排、课程评价等要素。

七、表彰奖励

大赛设个人(团队)奖。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其中

一等奖奖金5000元/人,二等奖奖金3000元/人,三等奖奖金1000

元/人。

八、其它事项

(一)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大赛推荐工作,请于2024年3月4日17:00前将推荐表纸质版送到教师发展中心(党委教师工作部)(崇文楼A504)。

(二)请参赛教师按通知要求准备材料(视频录制及纸质材料等),于3月7日前按通知要求将各项材料上传至平台,并提交纸质材料到教师发展中心(党委教师工作部)(崇文楼A504)。

(三)参赛教师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申报书除外)和现场汇报环节中均不得出现参赛教师姓名及所在学院等个人信息。参赛教师应保证教学创新设计相关材料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产生侵权行为或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教师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选手不得无故退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