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呼伦贝尔学院2024年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骨干教师及公共课负责人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推进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相关工作有序开展,推进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提高我校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举办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骨干教师及公共课负责人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
设有师范专业的学院和承担公共课的部门,每个师范专业选派1名专业骨干教师,承担公共课的部门选派1名公共课负责人。
二、申报条件
(一)师范专业骨干教师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师德高尚。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讲师及以上职称,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发展潜力。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3.近三年,在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承担重要的教学、科研任务,教学效果突出,学生评教成绩近三年在本学院均排在前1/2,积极进行教改和科研工作,至少主持1项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或科研项目,发表2篇及以上高质量的论文,并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
(二)公共课负责人
由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推荐1名公共课负责人,该负责人为我校人才培养方案通识教育模块中“通识必修课”开课单位和综合教育模块中“必修”课开课单位,每部门选派1人(注:按部门选派,不按开课名称选派)。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2日-7日(2日报到,7日离校)
2.地点:首都师范大学
四、培训名额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培训要求
1.望各部门对此项培训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组织本部门符合要求的教师按时参加培训。
2.为方便出行,参训教师可根据培训时间,自行选择往返首都师范大学的交通方式。
3.为不影响培训工作安排,参加培训的教师一经确定,不允许私自更改或放弃,如有违反,三年内将不再提供外出培训机会。
4.培训班的培训费、住宿费、往返路费由学校承担,参训教师自行履行报销手续。
5.培训结束后,每位参训教师需交1500字培训心得体会,在本部门做一场培训心得报告,并发新闻报道,将报道截图和心得体会在12月20日前纸质版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党委教师工作部)(崇文楼A504室),电子版发至杨蕾企业微信。
6.各部门请于11月18日下午5:00前将《呼伦贝尔学院2024年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骨干教师及公共课负责人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汇总表》(附件2)和《呼伦贝尔学院2024年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骨干教师及公共课负责人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申请表》(骨干教师和公共课负责人均需填写)(附件3)纸质版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党委教师工作部)(崇文楼A504室),电子版发至杨蕾企业微信。
联系人:杨蕾 联系电话:0470-3103117
此通知
附件1:呼伦贝尔学院2024年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骨干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呼伦贝尔学院2024年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骨干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汇总表.xls
附件3:呼伦贝尔学院2024年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骨干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申请表.doc
2024年11月15日